楊森平
優化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重點在于強化杠桿撬動、優化政策協同、推動組合創新與提升執行效能。
7月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提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向海圖強之路”。海洋經濟作為兼具系統性、戰略性的特殊區域經濟形態,其發展深刻關聯著國家能源安全、產業鏈韌性與生態環境保護,在國家發展全局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根據自然資源部統計數據,2024年我國海洋生產總值達到105438億元,同比增長5.9%,今年上半年為5.1萬億元,同比增長5.8%。盡管成績斐然,但我國海洋經濟仍存核心技術有待突破、生態承載面臨壓力、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等挑戰,需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海洋經濟對于高質量發展的多維意義
海洋經濟指為開發海洋資源和依賴海洋空間而進行的生產活動,其產業領域廣泛,涵蓋漁業、船舶制造、海洋能源、濱海旅游等多元產業,貫穿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全鏈條,是連接陸地經濟與全球市場的關鍵紐帶。

山東威海桑溝灣海洋牧場。
作為夯實海洋強國建設的物質基礎,2024年我國海洋經濟增速超國內生產總值0.9個百分點,拉動經濟增長0.4個百分點。作為暢通經濟循環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我國海洋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傳統海洋產業與新興海洋產業協同發展,2024年,海洋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增加值分別占海洋生產總值的4.6%、35.8%和59.6%,服務業主導的現代產業體系已初步形成。其中,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同比增長7.2%,內生動能持續增強,為搶占科技競爭制高點提供堅實保障。作為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要地,通過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海洋經濟在破解資源環境約束方面起到了重要示范作用,如海上風電和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可以顯著降低碳排放,緩解陸上資源壓力;深海探測設備和無人潛航器等高端裝備的智能化升級,提高了資源勘探效率。全球視野下,海洋經濟還是我國參與全球海洋治理、維護海洋權益的核心載體,通過倡導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持續提升中國海洋話語權,為高質量發展營造有利外部環境。
多項財稅政策支持海洋經濟發展
為推動海洋經濟發展,我國構建了以財政直接投入和稅收激勵為核心的財稅支持體系,并輔以產業引導基金等市場化工具,形成了多層次綜合支持格局。
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十四五”期間,共下達中央財政獎補資金159億元,用于整治修復海岸線和濱海濕地;粵港澳大灣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等重點地區都享受海洋經濟發展優惠政策;福建等沿海省份設立海洋產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山東、深圳等明確對重點涉海項目給予補助。
以激勵科技創新為導向的稅收政策。海洋高端裝備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醫藥、海洋信息技術等產業企業多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增值稅留抵退稅等優惠政策,有效降低了企業創新成本。各地稅務部門亦通過優化服務,如深圳的“一戶一策”和寧波的“助創專員”,助力海洋產業企業及時充分享受各項稅費政策。
我國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仍然面臨多重挑戰
筆者認為,盡管取得了長足發展,但當前我國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仍然面臨著產業結構調整、生態環境保護及復雜外部環境等多重挑戰。
產業體系結構性失衡與核心競爭力不足。傳統海洋產業附加值偏低,而新興產業規模尚小、產業鏈韌性不強,尤其是在高端海工裝備等前沿領域,關鍵核心技術仍存在“卡脖子”難題,進口依賴度較高。海洋科技基礎和創新能力相對薄弱,產學研合作與成果轉化率有待進一步提高,這些也制約了我國海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資源環境剛性約束日益趨緊。部分地區仍然存在“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徑依賴,造成近岸海域生態系統承壓。盡管受益于“藍色海灣”整治行動,2024年全國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提升至83.7%,但局部生態退化與生物多樣性降低的問題依然突出。陸海統籌規劃理念也未能充分貫徹,放大了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內在矛盾,如沿海工業過度開發造成海洋污染,生態保護措施滯后,未能有效平衡經濟增長與海洋生態健康之間的關系,放大了資源環境約束問題。
復雜的外部環境構成考驗。海洋經濟已成地緣競爭的新焦點,發達國家憑借技術優勢主導海洋碳匯標準、深海采礦規范等議題,發展中國家則面臨資源權益分配與生態保護責任等壓力。同時,周邊海域的權益爭端也給海洋經濟發展帶來了不確定性。
現有支持政策有待完善?,F有財稅支持政策體系暴露出協調性不足、精準度不高、績效評估機制不完善等問題。涉海管理職能分散,政策協同性有待進一步加強;普惠性政策難以滿足特定企業的差異化需求;缺乏基于數據的政策動態評估與調整機制,影響資源配置效率等。
進一步優化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提出,“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要加強頂層設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筆者認為,未來財稅政策體系的優化應實現從要素投入型向全要素生產率提升型的轉變,重點在于強化杠桿撬動、優化政策協同、推動組合創新和提升執行效能。
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撬動作用。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探索成立國家級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開展基礎研究、共性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推廣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方式,為重大海洋基礎設施和生態修復工程建設提供長期資金;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通過設立引導基金、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機制。
構建跨部門、跨區域政策高效協同機制。財稅政策能否有效發揮效用,其前提是建立一個更高層級的宏觀政策協同框架,打破部門壁壘,推動涉海產業、科技、環保、財稅等政策同向發力。針對我國陸??臻g規劃不協調、產業發展缺乏聯動等問題,加快推進陸海統籌,以北部、東部和南部三個海洋經濟圈為龍頭,重點從規劃、產業、設施、生態、安全等方面進行統籌,優化資源跨區域配置,加快形成世界級海洋產業集群。
完善覆蓋創新全鏈條的財稅激勵體系。持續優化研發費用稅前扣除機制,將基礎科學領域的研發費用納入其中;進一步落實對企業購置國產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給予稅收優惠或財政補貼;對承擔國家重大科技攻關任務的產學研聯合體,探索給予一攬子財稅支持,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打通成果轉化“最后一公里”。
提升財稅政策工具精準性與動態適應性。規范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從“大水漫灌”到“精準滴灌”。一方面,建立國家級海洋經濟運行動態監測與大數據平臺,為財稅政策精準施策提供科學依據;另一方面,細化財稅優惠政策的適用標準與支持梯度,依據企業生命周期、技術領域和產業鏈位置,實施差異化扶持,并引入基于績效的預算管理與政策評估制度,確保公共資源效益最大化。
(作者系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財稅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