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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財稅理論
專家解讀企業破產涉稅新規——暢通市場退出與再生通道,助力統一大市場建設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印發《關于企業破產程序中若干稅費征管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企業破產程序涉及的稅費債權申報、征收管理、納稅繳費信用修復等關鍵事項予以明確。
完善促進人的現代化的財稅政策
隨著“投資于物”的回報率和邊際貢獻率逐漸下降,單純依靠要素驅動和投資拉動的經濟增長機制亟須轉換,應堅持“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緊密結合,進一步加大“投資于人”的力度,構筑經濟長期發展競爭力。
著眼“投資于人”,優化健康財政政策
在平衡財政向功能財政轉型的背景下,有必要將健康稅、健康領域財政支出等功能性財政工具,作為實施“投資于人”戰略的重要切入點,進一步優化健康財稅政策,為實現人口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制度支撐。
健全財稅政策 加快全面綠色轉型
加快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需進一步發揮財稅政策的引導作用,加強其與金融、投資、科技、環保等政策的協調配合,增強綠色發展的政策合力。
樊勇:如何理解“保持合理的宏觀稅負水平”
“十五五”規劃建議強調“保持合理的宏觀稅負水平”,這并非孤立的稅收技術調整,而是建立在對宏觀稅負變動趨勢、財政收支結構矛盾、國家現代化戰略需求等層面的綜合判斷之上。
進一步完善有利于統一大市場建設的財稅制度
地方保護的核心動因在于地方政府對稅收、產業和要素資源的利益依賴,因此,破除地方保護應從根源入手,完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激勵地方政府從“保存量”向“促增量”和“優環境”轉變。
白景明:發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 全方位擴大內需
“十五五”時期的擴內需難度大、要求高,需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進一步發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促進消費和投資、供給和需求良性互動。
更好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服務“十五五”經濟社會發展
“十五五”規劃建議在宏觀經濟治理、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收入分配和綠色發展等方面部署了一系列涉稅任務。更好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是“十五五”時期稅收制度改革和稅收政策優化的應有之義。
堅持高質量發展導向 增強財政可持續性
稅收是財政可持續性的重要保障,“十五五”時期,應通過完善直接稅體系、拓展新興稅源、規范稅收優惠政策等,進一步推動稅制結構與經濟發展相適應。
環保稅法修訂:對生態保護需求的精準響應
將揮發性有機物全部納入環境保護稅征收范圍,是基于環境治理、稅制優化的客觀需求以及國家戰略部署作出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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