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澤方
2025年前三季度,“兩新”政策效應不斷顯現。稅收數據顯示,全國企業設備更新加快推進,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成效明顯。值得關注的是,企業在購置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以下簡稱專用設備)時,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抵免所得稅政策。購置專用設備的企業在具體享受抵免所得稅政策時,需要關注一項重要事項:填寫預繳申報表。
政策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7號,以下簡稱17號公告)第一條明確,10月1日起,企業適用專用設備抵免所得稅政策的,可結合自身情況,自主選擇在預繳申報時享受抵免所得稅政策,也可在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抵免所得稅政策。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規定,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購置并實際使用列入目錄范圍內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現行有效的目錄包括《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8年版)》(詳見文末二維碼)。
注意事項
企業購置專用設備,如果選擇在預繳申報時享受抵免所得稅政策,首先應確定可抵免的專用設備的投資額。財稅〔2008〕48號文件第二條明確,專用設備投資額,是指購買專用設備發票價稅合計價格,但不包括按有關規定退還的增值稅稅款以及設備運輸、安裝和調試等費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環境保護 節能節水 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56號)進一步明確,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從其銷項稅額中抵扣。也就是說,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專用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在按照財稅〔2008〕48號文件第二條規定進行稅額抵免時,如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不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如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應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企業購買專用設備取得普通發票的,其專用設備投資額為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舉例來說,2025年10月,A企業利用自籌資金購進一臺節能節水專用設備并投入使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價格100萬元,運輸費1萬元,安裝費2萬元。那么,該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為100+1+2=103(萬元);可抵免的專用設備投資額為100萬元,抵免所得稅額為100×10%=10(萬元)。
同時,購置專用設備的企業,還需關注抵免時間是“購置并實際使用時”。企業若只購進了專用設備,但尚未實際使用,則不能抵免所得稅額。筆者提醒,企業購置并實際投入使用、已開始享受稅收優惠的專用設備,如從購置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轉讓、出租的,應在該專用設備停止使用當月停止抵免所得稅優惠,并補繳已經抵免的所得稅稅款。受讓方可以按照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所得稅額,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預繳申報
企業在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須填報17號公告附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企業若選擇在預繳時享受專用設備抵免優惠,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的第29.1行“其中:本年允許抵免專用設備投資額(填寫專用設備投資類型)”填報專用設備的類型、金額。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同時新增多類設備的可以增加行次,但每類設備僅能填報一次。
接上例,假設A企業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2025年前10個月的應納所得稅額為35萬元,已預繳20萬元,未享受減免所得稅額優惠。那么,A企業財務人員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27行“應納所得稅額”填寫“350000”;在第30行“減:本年累計已預繳所得稅額”填寫“200000”。
A企業若選擇在預繳時享受專用設備抵免優惠,那么,財務人員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的第29.1行“其中:本年允許抵免專用設備投資額(填寫專用設備投資類型)”選擇“節能節水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在“本年累計金額”列填寫“100000”;第32行“本期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寫“50000”(350000-100000-200000),即11月征期應預繳企業所得稅5萬元。若不選擇在預繳時享受專用設備抵免優惠,A企業11月征期應預繳企業所得稅15萬元。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