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涉稅中介
福州金匯鑫財稅咨詢有限公司幫助其代理企業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涉稅中介福州金匯鑫財稅咨詢有限公司幫助其代理企業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經查,2023年至2024年,福州金匯鑫財稅咨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陳龍、實際控制人賴昌鍛在明知福州柯坤貿易有限公司從事騙稅活動,且未提供發票、出口企業購銷合同、出口貨物運輸單據等材料的情況下,仍為該企業提供代理記賬、申報納稅等涉稅服務,配合申請退稅,幫助其騙取出口退稅1129.14萬元。2025年9月,稅務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對福州金匯鑫財稅咨詢有限公司作出處以其代理企業騙取出口退稅款0.5倍罰款共計564.57萬元的處罰決定;根據涉稅專業服務管理相關規定,對其采取列為涉稅服務失信主體等措施。同時,稅務部門依法對福州柯坤貿易有限公司進行處理處罰。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應不斷提高自身涉稅服務專業化、規范化水平,做到守法合規經營、依法依規執業。稅務部門將嚴肅查處涉稅中介違法違規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