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曦明 劉秋君 融亦
近日,肯尼亞政府頒布稅收新規草案,擬用“顯著經濟存在稅”取代之前實施的數字服務稅。肯尼亞在《2025年所得稅(顯著經濟存在稅)條例草案》中概述了新稅種的核心概念、應稅范圍和合規義務。這一舉措對所有在肯尼亞開展數字業務的非居民服務商提出了新的合規要求。
何為“顯著經濟存在”
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預測,今年肯尼亞的國內生產總值將達到1320億美元,有望成為東非的經濟領頭羊。在數字革命的浪潮下,肯尼亞數字經濟蓬勃發展,被譽為“非洲硅谷”,相繼吸引了微軟、谷歌等科技巨頭在該國設立區域總部。數字經濟崛起已成為肯尼亞經濟的一大亮點,政府更是雄心勃勃地計劃,在2030年前將數字經濟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占比提升至30%。
由于數字經濟具有輕資產、跨區域交易等特征,導致較難確定納稅主體的常設機構,從而使得征稅問題越來越復雜,這促使肯尼亞政府修訂完善現有稅制,以彌補稅收征管漏洞。據了解,顯著經濟存在是國際稅改中的核心原則之一,旨在重新分配跨國企業的稅收負擔,打破現行體系過度偏向居民國的格局。
肯尼亞《2025年所得稅(顯著經濟存在稅)條例草案》明確了新稅制下關于數字經濟的一些核心概念。根據條例草案,服務指通過互聯網或電子網絡(包括數字市場)交付或訂閱的數字服務及其他服務。數字資產指以數字形式存在、可通過電子方式擁有或控制、可供使用、轉讓或交易的任何具有價值的產品。當非居民實體向肯尼亞當地用戶提供數字服務,即被視為在肯尼亞具有“顯著經濟存在”。
條例草案明確指出,“顯著經濟存在稅”是一種最終稅,針對非居民實體通過互聯網或電子網絡(包括數字市場)在肯尼亞取得或應計的服務收入征收。只要數字服務用戶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被視為位于肯尼亞,從而觸發非居民數字服務商的“顯著經濟存在稅”納稅義務:一是用戶通過位于肯尼亞境內的終端(包括電腦、平板電腦和手機)訪問數字服務;二是用戶使用肯尼亞境內任一金融機構提供的借記或貸記工具對數字服務進行支付;三是用戶通過分配給肯尼亞的互聯網協議地址(IP地址)或移動國家代碼獲取了數字服務;四是用戶在肯尼亞擁有商業地址、常住地址或賬單地址。
應稅范圍分四大類別
“顯著經濟存在稅”采用核定利潤額的方式計征。具體方法如下:首先按照應稅服務總營業額的10%核定應稅利潤,這里的總營業額是指提供數字服務收到的款項或通過數字平臺賺取的傭金費用,不包括為該服務收取的增值稅,然后按照核定應稅利潤的30%(即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條例草案規定了“顯著經濟存在稅”的應稅范圍,具體可分為四大類別:一是內容與媒體服務,具體包括可下載的數字內容,如手機應用程序、電子書和電影;訂閱式媒體,包括新聞雜志和期刊;流媒體服務,涵蓋在任何視聽或電子媒體上在線收聽、觀看或播放的數字內容,包括電視節目、電影、音樂、游戲、播客、網絡廣播等。二是技術與軟件服務,具體包括軟件程序,如軟件、驅動程序、內容過濾工具和防火墻;電子數據管理,如云計算服務;搜索和自動化服務,如搜索引擎和智能客服系統;還有人工智能服務等。三是平臺交易服務,具體包括用于活動、演出、餐飲等相關服務的票務和預定服務;幫助供應商與用戶對接的平臺服務,即網約車平臺、在線旅游平臺、房屋租賃及短租住宿平臺以及任何其他促進商品服務交易或資產流通的平臺服務;涵蓋轉賬服務和數字資產交易的在線支付服務等。四是教育服務以及其他數字網絡服務,包括在線教育服務,即通過預錄制內容提供的遠程教學項目、在線教育、教育網絡廣播、網絡研討會和為滿足學生需求而量身定制的在線課程、培訓服務以及任何通過互聯網或電子網絡(包括數字市場平臺)進行的其他服務。
豁免情形與征管要求
為避免雙重征稅,非居民實體如存在下列三種情況之一,可免于繳納“顯著經濟存在稅”:一是通過在肯尼亞設立的常設機構提供服務的非居民實體,因其收入已按傳統的企業所得稅制納稅,可免予繳納;二是通過電纜、無線電、光纖、電視廣播、小型衛星地面站、互聯網、衛星或任何其他類似通信方式傳輸信息的非居民實體,在上述業務取得的收入已按其他稅種規定納稅的情況下,可免予繳納;三是向肯尼亞政府持有至少45%股份的航空公司提供數字服務的非居民實體,可免予繳納。
在稅收征管方面,條例草案明確要求未設立常設機構但向肯尼亞用戶提供服務的非居民實體,必須按照簡易稅務登記制度完成簡易稅務登記,但是如果非居民實體此前已根據《2020年所得稅(數字服務稅)條例》辦理過稅務登記,將視同已經按照條例草案進行簡易稅務登記。
此外,條例草案還規定,未設立常設機構且選擇不自行辦理稅務登記的非居民實體,必須指定稅務代理,對“顯著經濟存在稅”負有納稅義務的非居民實體或其指定的稅務代理,須在次月20日前,按照規定格式提交申報表并繳納上月稅款。
肯尼亞政府表示,與主要針對在線廣告和流媒體等特定服務的數字服務稅不同,“顯著經濟存在稅”擴大了征稅范圍,涵蓋了更廣泛的數字經濟活動,有利于加強數字經濟稅收征管,并增加政府收入。10月7日,肯尼亞稅務局征求社會公眾對條例草案意見和建議的活動結束。當前,相關政府部門正在對條例草案進行修改和調整,并將于近期提交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