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
四川聚祥達物流有限公司騙享增值稅加計抵減稅費優惠偷稅案件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四川聚祥達物流有限公司騙享增值稅加計抵減稅收優惠偷稅案件。
經查,該公司通過虛假填報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行業類別,違規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稅費優惠,同時還存在其他少繳稅款行為,共計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款共計177.26萬元。2024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55.43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虛假填報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行業類別,違規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優惠,屬于稅收征管法規定的偷稅行為。稅務部門在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的同時,將持續依法查處騙取稅費優惠等涉稅違法行為,確保政策紅利精準惠及應享主體,著力營造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稅收法治環境。